適航指令:[取消]主旋翼-主旋翼變距拉桿端部軸承-更換(適用于Airbus Helicopters(AH)公司H160-B型直升機)

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2026-03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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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民用航空局適航指令 CAD2026-H160-02R3 核心內容整理

本指令依據 CCAR-39 頒發,為飛行安全強制性措施,未執行將導致航空器不適航;本次為修訂指令,繼續取消主旋翼相關更換要求。

一、指令基礎信息

編號 / 修正案號:CAD2026-H160-02R3 / 39-12237

標題:[取消] 主旋翼 - 主旋翼變距拉桿端部軸承 - 更換

生效日期:2026-03-27

頒發日期:2026-03-27

聯系人及方式:孫濱,02488299225

修訂關系:修訂 CAD2026-H160-02R2(39-12217)

二、適用范圍

適用于Airbus Helicopters(AH)H160-B 型直升機,適用范圍與 EASA AD 2026-0001-E-CN Correction(2026 年 3 月 18 日頒發) 保持一致。

三、參考文件

EASA AD 2026-0001-E-CN Correction(2026 年 3 月 18 日頒發)

四、原因、措施和規定

(一)頒發原因

EASA 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發布更正版 AD 2026-0001-E-CN Correction,修訂了原指令 “原因” 章節文字內容;經評估符合 CCAR-39 要求,故頒發本修訂指令。

(二)措施和符合性時間

取消 CAD2026-H160-02R1(修正案號 39-12159)的全部要求。

(三)其他規定

本條措施的生效日期與 EASA AD 2026-0001-E-CN Correction 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。

(四)等效替代

可采用等效安全替代方案或調整完成時間,但必須經適航審定部門批準。

使用前須通知飛行標準部門主管監察員。

原文鏈接 : 點擊查看

適航指令:[取消]主旋翼-主旋翼變距拉桿端部軸承-更換.pdf

參考文件:EASA_AD_2026_0001_E_CN_C1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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